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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家庭支援中心介紹

目的及法令依據

目的

建立有效率的傳達系統以事前預防家庭問題發生,提供綜合型的家庭支援服務。

法令依據

健康家庭基本法第35 條、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第12 條、單親家庭支援法第17 條(家庭支援服務)

事業概要

事業規模

健康家庭及多元文化家庭支援中心營運事業規模-中心名稱、所在地、開所日、法人、備註
中心名稱 所在地 代表人 開所日 法人 備註
中區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中區南山路53-1 Jeong Jin-seok 07. 2. 6 全碩福利財團(1212 年)  
達西區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達西區上仁洞 1580-8 Choi Min-young 05. 4. 14 家庭福利會委託  
西區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西區院垈3 街 1115-5 Jeong Yu-jin 10. 2. 3 家庭福利會 統合營運多元文化家庭支援中心
南區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南區大明洞19-1 Kim Tae-hwa 10. 3. 5 同心財團 統合營運多元文化家庭支援中心
北區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北區院垈3 街1115-5 Yu Jeong-sun 12. 1. 1 先林福利財團 統合營運多元文化家庭支援中心
壽城區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壽城區中洞266-5 Wu Ji-yeon 09. 4. 1 同心財團 統合營運多元文化家庭支援中心
達城郡健康家庭支援中心 花園邑舌化里553-41 Kim Heung-su 10. 2. 1 達城郡文化財團 統合營運多元文化家庭支援中心

事業內容

  • 家庭照護分享(全家庭義工團、全家庭互助、週六照護活動)
  • 家庭諮詢(個人諮詢、家庭諮詢、團體諮詢、離婚前後諮詢)
  • 家庭教育(生涯週期別祖‧父母教育、男性教育)
  • 家庭文化(實施家庭愛之日與全家人活動)
  • 推動結合地區社會之事業等